近日,市当局印发了《昭通市公共信誉信息治理试行法子》(以下简称《法子》)。《法子》共二十三条,将公共信誉信息的采集、治理、查问、使用等纳入规范化治理轨路。
《法子》明确,市发展鼎新行政主管部门是公共信誉信息工作的主管部门,掌管领导、监督、治理全市公共信誉信息采集、治理、查问和使用等活动。
《办 法》指出,公共信誉信息蕴含根基信息和提醒信息。其中,公民根基信息重要蕴含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等根基信息项,以及有关部门纪录的反映公民根基 情况的其他信息。法人和其他组织根基信息重要蕴含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注册登记号、法定代表人等注册登记信息。提醒信息重要蕴含专项许可和资质信息、认证 认定信息、赞美嘉奖信息、行政强造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和法院判决、裁定、排解、执行信息以及其他守信或失信信息。
凭据《法子》划定,信誉主体经确认身份真实性后可在“信誉昭通”网查问自己公共信誉信息;提供被查问主体的授权证明后也可查问其他信誉主体公共信誉信息的。
《法子》划定,视注区各级行政机关在行政许可、行政监管、当局采购、招标投标、赞美嘉奖、资金支持、人员录用提升等职能工作中,该当使用有关信誉主体的公共信誉信息或第三方信誉汇报。
《法子》还对异议处置、权利;ぁ⒛诓恐卫怼⒃鹑尾榫康冉辛司咛宓墓娣。